根据《学校关于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沪电机院委〔2017〕35号)总体要求和体育教学部有关报备方案《体育教学部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大学体育教学团队激励计划经费分配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科学评价教职工的日常表现和工作业绩,促进课堂教学、课外体育活动、科研、管理与服务等工作整体水平提升,现制订《体育教学部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属体育教学部编制的在岗教职工。
(二)新入职体育教学部工作时间未满半年的人员,当年度不参加年度考核,但须填写考核登记表,由体育教学部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作出评语,不评定等级。
(三)教职工因国外访学、国内挂职(校外)学习的、产假或工伤的,当年未满教学工作任务的,只参与合格考核,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完成有关小结工作。
(四)体育教学部中层干部作为专业教师身份承担体育教学任务的,应对其按照学校人力资源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内容认定,但不作考核。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认定。
二、考核原则
进一步强化岗位管理,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进行年度考核,将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相结合,作为一次性年终奖励发放的主要依据,为聘任、晋升、奖惩提供依据。
1、坚持全面考核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2、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3、坚持激励与追责相结合。
4、坚持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
三、考核等级
(一)按学校规定,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优秀:年度综合表现突出,出色履行工作职责,成绩显著。一般考核总分在前10%。
合格:综合表现较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一般考核总分在70分及以上。
基本合格:综合表现一般,能履行工作职责,基本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一般考核总分在60分及以上。
不合格:综合表现较差,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一般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出现了“一票否决制”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参加本年度评优考核:
1、全年未完成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
2、全年未完成教、科研规定的任务。
3、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
4、未经批准,教师坐班答疑缺席3次及以上。
5、未经批准,体育教学部组织的教研活动、政治学习和学校会议等,累计缺席3次及以上;因个人原因请假超过应出席次数的1/3。
6、经体育教学部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认定的其它对体育教学部有负面影响的情况。
考核内容
根据教职工受聘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要求,对教职工当年度的职责履行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质和量的综合评价,满分100分。教职工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着重考核工作业绩。
专任教师
教学业绩(60%)
主要考核是否完成基本教学工作课时和其它教学工作任务,
从数量、质量分别考核。完成体育教学部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无教学事故,即得60分。
(1)认定为校级教学事故,扣30分,考核等级不得高于“基本合格”。
(2)未完成体育教学部规定基本教学工作量(含学生体测工作),扣20分。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学生成绩评定、教师工作手册填报、教学材料归档工作,每次扣2分。
(4)违反教学规定,如擅自不按规定的地点上课,上课迟到早退、没有带教案、点名册,未按教学计划、大纲教学,学生集体课中休息超过5分钟且教师不做讲述,等等,每次课扣2分,以此类推。
2、教、科研业绩(20%)
主要考核是否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的教改、科研等业务水平及知识更新情况,从数量、质量分别考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科研考核任务,即得20分。
校教、科研分每少1分,考核分即扣2分。
未按要求参加与科研相关的培训(讲座),每次扣2分。
3、育人与奉献绩效(20%)
主要考核参与校运动队或体育类社团指导教师的育人情况、参与部门及学校重大活动等中的突出表现或奉献,定量定性相结合。
训练(指导)水平和成果情况考量。
(1)完成全年运动队训练、体育类社团指导,关爱学生,学生反映好,加5分。
(2)获上海市及以上体育竞赛冠军、全国比赛前八名加5分;获上海市体育竞赛亚军3分、季军2分。
(3)获学校年度“教学优秀”奖,加5分,获体育教学部教学比赛前三名的加5分,或学校及以上教学比赛决赛名次的加8分。
(4)完成校教、科研分数后,多发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加2分;申请成功上海市教委课题加2分,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加5分,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体育总局课题加10分。
(5)参加义务献血,1次加5分。
专任教师年度考核,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经学校认定的师德师风问题、重大责任事故或违规违纪受到处分的,体育教学部认定内部通报批评的,考核等级不得高于“基本合格”。
管理人员
管理业绩(60%)
主要考核是否完成所在管理岗位的全年工作任务。从数量、质量分别考量。完成日常管理工作,全年无投诉即得60分。
(1)工作时间擅自离岗或迟到早退,每次5分,以此类推。因擅自离岗造成责任事故或不良影响的,考核等级不得高于“基本合格”。
(2)按照岗位职责,办事效率差、质量低,工作任务未能按时完成,按任务数每项扣5分,以此类推。
(3)遭投诉、经查实,每次扣5分,以此类推。
2、育人业绩(20%)
主要考核是否配合做好管理与后勤保障情况。从数量、质量分别考量。
配合运动队教练做好队员训练、社团活动的后勤保障,关爱学生,学生反映好,加5分。
主动参与、保障和学生条线相关的工作、活动,1次加5分。
(3)创造性工作,效果好,经党政联席会认定,1次加5分。
3、贡献绩效(20%)
主要考核是否在保障部门、学校重大活动、工作任务中有突出的组织、表现或奉献,定量定性相结合。
(1)有突出贡献的事迹,1次加5分。
(2)参加义务献血,1次加5分。
(3)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每个加10分。
(三)体育教学部下设的4个科级机构负责人
1、4个科级机构负责人均为专任教师担任,必须完成教学、科研的基本工作量。在此基础上,和其他管理人员一同考核。
2、对科级干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部门领导+群众的排序),由分工会组织实施。满意度情况作为下一轮聘任的依据。
3、科级干部的考核等级认定为“优秀”时还应满足群众满意度测评分在前50%。
(四)设立若干名单项奖
设立若干名单项奖(考核定级为“优秀”的不参加),用于激励勇于担当作为、为体育教学部作出特别贡献的教职工,主要涵盖学校体育、社会体育等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力的教职工。
由教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考核分工
成立体育教学部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简称部教职工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人员考核工作。成员由党政负责人(孙天明、李志英),分工会主席(王琤)、教职工代表(2名,其中1位为校教代会代表)等组成。
被考核人员对考核工作有意见、投诉的,可以在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反映。
六、考核程序及安排
教职工考核工作组,在接到学校人力资源处的正式通知后,成立并开展组织评选工作。
教职工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完成《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同时可提出《单项奖》的申请。
体育教研室负责列出《教师全年教学工作执行情况表》,学生体质健康中心负责列出《教师全年教科研执行情况表》《教师参加学生体测工作情况表》,体育拓展教研室负责列出《教师带教运动队(或社团)执行情况表》,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列出《管理人员每季度工作任务执行情况表》、《全年考勤及会议学习活动出勤情况表》及有关信访处理、义务献血等情况,并汇总出每位教职工的加分、扣分以及总分。
(三)教职工现场述职。教职工考核工作组成员进行现场评分。
(四)根据评分情况,教职工考核工作组提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意见名单,提出“优秀”的建议名单(建议名单可多于优秀指标数1-2名)。
(五)体育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讨论教职工考核工作组提出的考核等级建议名单,最后确定上报考核结果的公示名单,并公示。讨论决定若干名单项奖。
(六)公示期间,党政负责人找“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教职工谈话,指出不足并提出要求,相关谈话记录提交人力资源处归档备案。
(七)公示结束后,由体育教学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向校人力资源处报送考核结果。
具体报送名单、时间以校人力资源处通知为准。
七、奖惩和其它事项
1、本考核办法,经全体教职工讨论,体育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
2、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终奖发放系数依次1.3、1、0.6、0来发放。对考核“优秀”者,体育教学部负责按“合格”系数发放年终奖,由学校颁发优秀证书,并由学校一次性奖励。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按学校规定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调整工作岗位。
3、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教职工个人人事档案。教职工考核“优秀”的指标数由学校给定。
4、因个人原因离岗、不能参加体育教学部的教研活动、政治学习、各种会议,暂不影响考核总分的,需按照《2017-2021年体育教学部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规定的按照折算课时扣除相应基础绩效。
5、对积极完成体育教学部重要的或临时性的突发工作任务的,由党政联席会一事一议,及时按照工作量和时间发放绩效补助,不再在年终补发和奖励。
6、其它未尽事宜,体育教学部在遵循学校总体要求下,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