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运会比赛规则 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时间:2024-11-15 18:21点击:147175次

组织形式

(一)代表团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主,与所辖相关城市人员共同组成代表团团部。

(二)参加单位

1、体校组:各级各类体校均可报名参赛。

比赛项目(45个大项):射击、射箭、自行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马术、帆船、赛艇、皮划艇(静水、激流)、举重、国际式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田径、游泳(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体操(体操、蹦床、艺术体操)、手球、曲棍球、足球、篮球、排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高尔夫球、冲浪、攀岩、棒垒球(棒球、垒球)、空手道、滑冰(短道速滑、速度滑冰、花样滑冰)、滑雪(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北欧两项、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冰壶、冰球、冬季两项、田径全能、球类与田径全能、轮滑与速度滑冰全能、冰球与轮滑冰球全能、冰壶与陆地冰壶全能、冰壶与地掷球全能、武术(套路、散打)、中国式摔跤。

2、社会俱乐部组:在县级以上民政或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俱乐部及各类社会组织均可报名参赛。

比赛项目(43个大项):自行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马术、帆船、赛艇、皮划艇(静水)、国际式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田径、游泳(花样游泳、水球)、体操(蹦床、艺术体操)、手球、曲棍球、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高尔夫球、冲浪、滑板、攀岩、棒垒球(棒球、垒球)、空手道、滑冰(短道速滑、速度滑冰、花样滑冰)、滑雪(高山滑雪、单板滑雪)、冰壶、冰球、轮滑与速度滑冰全能、滑轮与越野滑雪全能、冰球与轮滑冰球全能、冰壶与陆地冰壶全能、冰壶与地掷球全能、武术(套路、散打)、龙舟、中国式摔跤、体育舞蹈。

(三)以上各组别比赛的参加单位,需经所在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登记或备案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四)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可以选派队伍参加以上各组别比赛。

(五)海外华人华侨、海外留学生可以个人或运动队身份参加社会俱乐部组比赛。

四、运动员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

(三)符合各项目参赛年龄规定(19岁及19岁以下)。

(四)各组别具体规定:

1、体校组:各级各类体校学生,已经输送至高校或专业队等的适龄运动员,允许其回原输送体校。以预赛报名为准确定单位。

2、社会俱乐部组:以预赛报名为准确定单位。

3、一名运动员只能报一个组别参赛,不允许同时报两个组别参赛。

(五)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做好相关组别的审核报名工作。

(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参赛运动员资格另定。

(七)海外华人华侨、海外留学生

1、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或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海外留学的中国学生。

2、经国内外合法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遵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规定并接受兴奋剂检查。

4、符合各项目参赛年龄规定(19岁及19岁以下)。

5、代表个人或运动队报名参加相关组别预赛,通过各项目预赛获得决赛资格。

五、参加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体校、俱乐部、社会组织统一进行管理和审核,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报名。

(二)各单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队)人数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确定,通过各项目预赛获得决赛资格。

(三)山西省可直接选派1支队参加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各组别项目决赛。

(四)各项目国家队运动员回原单位参加比赛的,占代表团名额;凡被国家体育总局选派参加重大国际比赛的运动员,比赛时间与该项目预赛有冲突的,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运动员可直接参加决赛。

(五)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需按照要求参加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冰球项目各组别预赛,通过预赛获得决赛资格,其它项目原则上可不参加各项目各组别预赛,直接获得决赛资格。

(六)代表团官员(包括团长、副团长、团部官员和运动队官员)的总数按照不超过参赛运动员总数40%的比例确定,其中只有1名运动员的代表团,只能报1名官员。团部官员的总数按照不超过代表团官员总数20%的比例确定。不足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每个代表团可报团长1人。运动员4人至50人的,可报副团长1人;运动员51人至100人的,可报副团长2人;此后运动员每增加50人,可增报副团长1人。每个代表团最多可报5名副团长。同1名官员只能代表1个代表团报名。

代表团超编官员数量另行确定,一切费用自理。

青运会比赛规则 扩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竞赛规程和各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

       (二)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进行预赛,并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录取标准或名额参加决赛。

       (三)报名参赛单位不足6个的大项(分项)将取消设项;各项目比赛报名以及比赛前技术会议上确认报名不足6人(队)的小项将取消比赛。

       (四)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分别录取12支队伍进入决赛阶段;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冰球分别录取8支队伍进入决赛阶段。参赛队伍数量不足录取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伍数量录取。其它项目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规定录取决赛资格。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进一步加强对运动员年龄资格的审查,经查实违反年龄资格规定者,个人项目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及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六)在青运会决赛中,除部分按照规则规定,比赛名次可以并列的项目外,其它项目需排出名次,不得并列。

青运会比赛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