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条例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时间:2024-11-15 15:45点击:174737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物业费用是由业主来进行缴纳,即使没有及时的入住那么也是需要支付这笔费用的,但一般不会按全额来进行给予,会按全额的70%来进行支付,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与物业公司进行约定,并写明在物业服务合同之内,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成都市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条例 扩展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成都市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条例